晋江鼓励物流企业做强做大。对总部设立在晋江,首次被评估为“AAA”、“AAAA”、 “AAAAA”级的物流企业,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、70万元、100万元。仓储面积首次达到4万、2万、1万平方米的物流企业,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。投资100万元以上开发大型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物流企业,晋江市政府按其实际投资额20%的比例给予补助,最高限额50万元。对在晋江新设立或新增运力达2万吨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。对自有营运车辆总载质量200吨以上、年纳税50万元以上且载质量、纳税均有增长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,每年参照其纳税地方留成部分50%的额度给予奖励。其中,载质量500吨以上、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,按照70%比例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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